一、会议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污染场地的管理、修复及土地再开发等问题逐渐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并成为城市建设的重大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对“土壤与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做了明确立项。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到生态文明建设,再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也明确要求“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 2014年2月19日环保部发布公告,批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继大气污染防治后,土壤环境污染成为我国下一步重拳治理的重点。
各地方自然生态、经济文化和产业结构各有特色,使得污染场地的污染特征存在较大差异,浙江省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十分重视,随着新一轮“811”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和《浙江省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实施,浙江省已经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的试点工作。随着“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和“三改一拆”工作的推进,今后一段时期内,浙江省退役工业场地的数量将继续成几何数量增加,由于浙江省的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这些企业关停并转后遗留的场地规模较小,地点也较为分散,如何解决此类污染场地的监管与治理修复问题,已经成为浙江省污染场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虽然浙江省已经于2013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3[28]号)以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但由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尚未出台,技术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加上治理修复的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因而对于治理修复技术与技术管理体系亟需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为促进浙江省污染场地政策法规及监督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的完善,推动我国类似浙江省特点的相关地区污染场地修复和管理工作的开展,交流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探讨产业化修复之路,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指导下,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和中国生态修复网联合主办,中国生态修复网与浙江省环境管理研究会承办的“2014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研讨会暨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定于2014年9月25-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届时国内外从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研究、管理和实践的参会代表将以“污染场地环境管理、风险控制与修复”为主题进行广泛交流,同时就国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系列标准导则实践与再思考进行深入研讨。
二、会议主题及议题
主题:污染场地环境管理、风险控制与修复
议题:
1. 污染场地排查、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2. 典型地市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实践与经验交流
3. 基于风险控制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适用技术与实践
4. 国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系列标准导则研讨
三、学术与组织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 ( 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
主席
李发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总工
副主席
金 均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秘书长/副院长
臧文超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副总工
委员
李广贺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教授
朱利中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教授
陈梦舫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研究员
邱成财 台湾成功大学环境工程系 教授
杜晓明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邵春岩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林玉锁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姜 林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胡 清 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教授级高工
黄沈发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谢靖宇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高级工程师
雷 梅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研究员
黄锦楼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
组织委员会 ( 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
陈 茜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理事长
杜晓明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张俊丽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副研究员
张鹤清 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高级工程师
姜 林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翁建庆 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主任
高峰莲 浙江省环境管理研究会 秘书长
孙 璐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黄锦楼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